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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张伟:这剧情我熟悉(第5节)

“那三个人看着人模狗样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怎么能这么狠心,完全不管生他们养他们的老母亲呢?”

“……”

旁听席上,不少来旁听这次庭审的人都被气得不轻。

纷纷出言指责三个被告。

这种不孝行为,不管在什么年代,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遭到人们的唾弃!

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孝”都做不到,那他简直不配为人。

三个被告自然听到了这些指责,一个个脸色涨红,握紧了拳头。

“别乱说话,法官会控制场面。”

张伟连忙提醒和警告自己的当事人,生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另外两个律师同样如此。

果然。

“冬——”

陈忠汉敲响了法槌,开口道:“请注意遵守法庭秩序,原告方,你继续宣读起诉状。”

“……被告人长达八年时间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导致我方当事人患了中度抑郁,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请求法院判决三名被告遗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最后,罗大状陈述了诉讼请求。

除了要求罪名成立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承担起赡养义务。

鉴于郑爱霞和三个子女关系彻底恶化,并且后者的人品也不足以让人相信,所以在赡养义务这块,起诉状中明确指出郑爱霞以后会入住养老院,一切费用由三个子女承担。

他们还需要每月额外给郑爱霞一定数额的赡养费。

除此之外,如果郑爱霞生病或者受伤,三个子女必须看望、照顾并且负责医药费。

这些都是硬性要求,明确写在起诉状里的。

如果胜诉,那是很可能具体的写在判决书里,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刘志华他们想不承担都不行。

罗大状宣读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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