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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审判日:大快人心的判决(第2节)

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刘志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三名被告人需承担原告入住养老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今后的医药费,三人平等担责,不得推诿。”

“三名被告人每人每月还需额外给原告500元生活费……”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

“如被告人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咚!”

法槌再次重重落下,清脆而充满了威严的声音,在偌大的审判庭内不停回响。

这份判决书,不但包含了刑事判决,还明确了三个被告的民事责任。

原告席位。

郑爱霞不由得老泪纵横。

浑浊的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虽然判决结果非常公正,既惩罚了犯罪分子,也让原告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但不管怎么样,跟自己亲手养大的三个子女彻底反目,郑爱霞的心里,必然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她此刻心中是既悲伤又悔恨。

悲伤是因为母子(女)决裂。

而悔恨,则是因为自己曾经的溺爱和纵容。

所谓“慈母多败儿”,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郑爱霞就是所谓的“慈母”,在孩子们小的时候,她对三个孩子都非常溺爱,这份溺爱,不仅来自血缘,也来自内心的愧疚。

因为早些年间,郑爱霞的家庭经济条件并不算好,甚至可以用“贫苦”二字来形容。

孩子们的童年自然也就过得非常辛苦,甚至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得起白面。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刘志华三人还不到十岁就掌握了很多生活技能,烧火做饭之类的都是基本操作。

或许正是因为没有给孩子们带来好的生活,所以郑爱霞内心深处多少有点愧疚,这也就导致她在教育孩子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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