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了几百块。」
「我可不想步他的后尘,这单我不做了。」
「我也奉劝两位一句,这玩意儿,动不得,你们最好别乱来。」
「走了。」
说完,开锁师傅便迅速离开这是非之地。
破坏电子封条?
那得是脑血栓多少年才能干出来的蠢事儿啊。
这种行为往小了说,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往大了说,那可是有可能触犯刑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成立「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还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之这绝对是个很刑的行为。
要不是开锁师傅提醒,说不定周洪涛俩人在啥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把这电子封条给撕毁了。
开锁师傅离开之后,周洪涛坐在楼梯台阶上,拿出手机上网查询起来。
「法院电子封条是什
么东西?」
「破坏法院封条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有权力随便给别人的房子贴封条吗?」
「……」
越查,脸色就越难看。
「哥,这到底咋回事儿啊,咱爸的房子怎么被查封了呢?」周雨楠在旁焦急的问道。
「我踏马怎么知道!」
「草!」
周洪涛气急败坏的吼了一声,同时狠狠一脚踹到门上,发出「咣当」一声巨响。
房门剧烈颤动起来。
下一刻。
「哇呜哇呜!哇呜哇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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