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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小打小闹没效果,得整把大的(第2节)

寻衅滋事罪跟前身肯定没法比,但毕竟是承袭下来的,刑罚自然也不轻。

刑罚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解决问题确实有困难。

但只要解决了制造问题的人,那问题不就不复存在了?

周洪涛现在的行为已经满足“纠集他人”,若是死不悔改继续下去,接连满足“多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情节,那可就是五年起步,最高十年了!

所以姜白根本不予理会。

你闹呗。

愿意闹就闹,到时候有你哭的。

............

天水香泉小区正门口。

作为一个高档小区,天水香泉的正门还是挺气派的,门前也有一处比较大的空地。

这会儿正有十几个人聚集在这块空地处,又是拉横幅,又是大喇叭吆喝,引起了不少业主和路人的注意。

围观群众在周围指指点点,还有不少人掏出手机拍照录像啥的。

“哥,这么多人看着呢,咱是不是先走?”

一个三十岁上下,瘦得跟鹿鼎记里胖头陀不相上下的青年,凑到周洪涛身旁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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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马三儿,跟着周洪涛讨活挣钱,这次被拉了壮丁过来帮忙。

“走什么走!”

周洪涛呼啦了一下消瘦青年的脑袋,说道:“咱办的是啥事儿你忘了?人越多越好,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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