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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惊呆了老铁,这是什么表演?(第3节)

便把这个后果给忽略了?”

张伟眉头一皱,起身反驳道:“反对!公诉人举例不当,有偷换概念之嫌!”

“公诉人举的例子当中,李四做的事情可以归入寻衅滋事之中,但在本案中,马三儿给另一个人扔了瓶水,这个事件本身和我方当事人所涉嫌的寻衅滋事案并无直接关联。”

“这只是人在口渴的状态下自然而然会做出的举动。”

“……”

接下来的法庭辩论,让姜白大开眼界。

倒不是逻辑多么缜密,言辞多了犀利,角度多么刁钻。

而是……

完全颠覆了姜白对法庭辩论的认知。

沈天赐和张伟,一个是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处长,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一个是龙城四大律所之一全璟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从业多年的大律师。

但他们的辩论却……怎么说呢,跟市井吵架相比也强不到哪儿去。

都带点强词夺理。

又带点“胡搅蛮缠”。

有些话说出来姜白都觉得站不住脚。

但偏偏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

这也不怪沈天赐和张伟,实在是这个案子确实情况特殊。

本身吧,这个寻衅滋事罪就是业内常说的“口袋罪”,边界不明,难以划分,然后呢,这个案子本身又有很多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情况。

简单来说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关键是还都能在法律范围内自圆其说,解释得通。

就比如这个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扔出矿泉水的人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那么又跟本案被告人有没有因果关系。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这个案子可以撕逼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以至于沈天赐和张伟的法庭辩论搞得跟市井吵架似的。

其实姜白不知道的是,这种辩论才是审判庭常见的。

很多人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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