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那种毛病,这种流动红旗还是不要的好。
说到底,也是为了自己这个大老板的颜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越来越热烈。
众人轮番敬陆铭。
潘蜜菈坐在陆铭身旁,却是自自然然的越靠陆铭越近。
她穿得极为时尚休闲,雪白休闲外套,里面是黑白相间带着字母的时尚卫衫,宽大的白纱料长裤,曲线诱人的水晶细高跟鞋,涂着黑色趾甲油的雪足骨感十足,耳朵上戴着大大的金属耳环,金发碧眸的丽人更显得靓丽高佻,有着一种压迫感的逼人之美。
陆铭正和人碰完杯坐下,却觉得右手微微一动,却是一只纤细玉手伸过来轻轻握住,陆铭呆了呆,香风袭人,潘蜜菈红唇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敬他们几杯,合适不合适呢?”
自是隐隐觉得陆铭老被人敬酒,有点被欺负的意思,这却是东西方思维的差别了。
“哈哈,千行老弟,小嫂子不让你喝了吧?你这可有人管了!”刘老财哈哈笑起来。
潘蜜菈微微一笑:“刘董,您说笑了,老板喝还是不喝,我哪里插得上嘴,不能管,不该管,更不会管!”
议员夫人王氏笑起来:“看我妹妹,这中文说得越来越溜了,连珠炮一样,还排比句呢,用的真好,咱们有个鸳鸯蝴蝶派的作家,文章就喜欢这么写,对吧?”中洲话,也被称为中文。
众人也都笑起来,连连称是。
说起作家,陆铭心下倒是一动,闲暇时,自己也想过,还有什么东西赚钱快,利用前世的记忆。
也想过有空的话写写小说,前世的名著,和今生的不同,所以,复制过来稍加改动,令其符合这个时代的阅读习惯,要大火也不难。
但也就是想想,说实话,小说情节架构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文笔修辞,同样一件事,文坛大家描述出来,和自己描述出来,完全俩概念,人家能让读者哭,咱让读者尬。
所以,这个念头刚刚萌芽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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