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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证据(第3节)

蛊惑律师的我大姨吗?

“真要等他啊?”程令禹无奈的问。

李倌瞪眼:“怎么,和我老太太多待一会儿,都觉得我烦了是吧?当年我多踢了你几脚,还怀恨在心呢?”

程令禹无奈,也不敢再说。

时间不长,陆铭回转,将手里档案袋递给了程令禹。

“李倌,如果您确定不会排到您主审此案,您也可以看看。”陆铭对有点按捺不住的小老太太点点头。

李倌立时一把将档案袋抢过来,三两下麻利的解开细绳,掏出了里面的东西,也就是那十几张照片。

本来很兴奋的李倌,眼里突然变得愤怒,看了几眼,将照片摔给了程令禹。

程令禹看着这一张张照片,又震惊的看向陆铭:“这些照片?你怎么来的?”

“金正义藏在物优美超市的储物柜里的,我无意中发现的。”

陆铭没有提去过金正义家里,倒不是自己搜证用的非法程序之类的,自己拿到这些证据时,和控方毫无关系,所以,不存在搜证程序的问题。

就比如,警方在嫌疑犯门前,如果没有搜查令贸贸然破门而入,是必然违法的,但如果有平民百姓踹开门冲进去拿到一些关键性证据,警方再逮捕私闯民宅的这个人,得到他拿出来的证据,那就是赃物,可以合法扣留,而不违反任何程序。

陆铭不提是因为从金正义家里拿到的钥匙,那是警方没能找到的东西,自己找到了,会令检察分部恼羞成怒责怪警方办事不力,那么,自己就成了警方,尤其是当天搜证人员眼里的敌人了。

无谓莫名其妙去得罪人。

程令禹自然知道陆铭言不由衷,但此刻这些照片怎么来的并不重要。

他看着照片,蹙眉道:“看起来,不是伪造的,地点,就是东瀛人的地下密室,但那里,我们并没有找到血迹和尸体,这个被杀害的男童,可能就是金正义提到的被虐杀的小男孩之一,但没找到任何尸体,更不知道他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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