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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百鸟朝凤(第2节)

有什么话就不能当面说!”

老沈家这两口子还是那样,虽然话里夹枪带棒,可脸上还是乐呵呵的。

……

哐当~哐当~

南下的列车里,满满当当。

人一多就容易嘈杂,而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有一个人很是特别。

他长相帅气,一声不吭,只是看书。

那是一本好像小册子一样的书,名字叫做《天鹅绒》。

1967年,一个乡下女人因为两斤猪肉疯了,她疯的是那么的古怪,那么的冤。

她有一个老公,她的老公是那么的普通,普通到书里都没提他的名字。

但她的儿子有名有姓,叫做李东方。

李东方长的不错,娶了村里大队长的女儿,原本这个婚事算是李东方高攀了,不过,大队长的女儿哮喘、心脏病还斜眼。

这么一看就合理的多了。

李东方也就成了小队长。

有一天,小队长奉命去接下放到村里的华侨唐雨林一家。

同一天,疯妈跳河自杀了。

后来,小队长跟唐雨林的老婆搞在了一起,她的肚子像天鹅绒。

最后,唐雨林开枪杀了小队长。

这本小说是沈放离开昆明的时候,姜汶塞给他的,跟着《太阳照常升起》的剧本一起。

沈放得到的剧本,也就是小队长这个角色的剧本,在《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电影里,有四个小故事。

疯,恋,枪,梦。

‘小队长’这个角色主要是出现在‘疯’以及‘枪’这两个故事里的。

而这两个故事,也正脱胎于小说《天鹅绒》。

《天鹅绒》这个小说本身很短,故事也不够拍成电影的。

姜汶往里面加了很多的东西,而且,就沈放从剧本中看来,姜汶说了很多东西,又藏了很多东西。

从文笔来看,姜汶是很有个人风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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