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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蛇怪啊(第1节)

下位的格罗姆带给罗杰的能力就是岩石皮肤,微微变成大理石色的皮肤会变得颇硬,刀子跟针无可奈何——而且好像也不怕一般的火焰。更多的魔法他们没敢试,要知道有些伤害性的魔法不应该是二年级的小巫师用的出来的。这一天是见识洛哈特的教学能力的日子——听说他之前已经搞出了大笑话来着。

他在格兰芬多的课上放出了康沃尔的小精灵,然后整个课堂搞得一团糟,自己也逃出去了而将学生们丢在教室......而今天是赫奇帕奇见识洛哈特的本事的时候——看来这货吸取了教训,没有第二次拿来什么魔法生物,而是单纯地在课堂上吹牛,吹那些写在书里的牛。

这家伙口才不错,听他说书倒也蛮有趣的。斯内克也是听得津津有味,这家伙别看他是从其他巫师那里偷来的经历,但是这其中都经过了他妙笔生花的修饰,而且还有合理的想象.......“这人实在不该是在魔法世界里混的,要是去麻瓜世界的话。区区罗琳算个屁啊。”斯内克暗自点评道。

在洛哈特的课上有一点好,只要你装作认真听讲而且还用崇拜的小眼神看他的话,下面做点自己的事情这家伙沉浸在表演里根本不会管。而斯内克就公然摊开属于他的那本魔法书,打开笔记本在写写画画,时不时抬头“崇拜”地打量洛哈特一眼就行了。以斯内克现在的名气跟在学院里的成绩,他不会是洛哈特拉上去表演的目标......

一边在研究肖恩的火焰魔法,斯内克一边还在想之前海格的喜悦,看见旋风长大他好像比斯内克自己都开心——这个人是真的热爱魔法生物,而且是越凶残的越喜欢。斯内克记得上一年他被迫送走三头犬之后那种萎靡不振的样子,那么大一个半巨人表现出这种样子,确实让人十分同情。

吃午餐的时候,罗杰过来了,“抱歉,好像没机会。”他说,斯内克让他去偷金妮的笔记本,虽然搞不懂这是为啥但是罗杰去做了,然后他发现没机会。斯内克点点头,“没关系,拿不到就算了。我们有得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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