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行李从车上卸下来,分别整理好。
这整理完毕,天也已经又黑了,斯内克给自己搞了一大块牛排以及几个土豆当作晚餐,坐在户外BBQ算是又混过了一天。第二天他就恢复了正常的作息,早上的锻炼也照常进行,这一次还多了一个重新熟悉武器的环节,他手里的家伙上了子弹之后在房子地下室的室内靶场里啪啪啪地用来恢复手感。
打枪是要一直用子弹来维持的,斯内克花了两天功夫找回了枪感——如果有必要要杀死一只小精灵,在阿瓦达索命不能用的情况下,斯内克决定用手枪打死它。食死徒为啥喜欢阿瓦达索命,斯内克觉得除了这玩意是即死而且没有反咒之外,应该就是被这个魔咒杀死的人很干净吧——你看也没啥血肉横飞,就是倒在地上像睡着了一样。
用枪打死的人还要流满地血呢,要是轰掉脑壳的话更是会在后面的墙壁上涂上半墙壁的脑花跟血浆,堪称不体面。斯内克有了心理准备,这一次去百分之百会闹出人命——在他看来,智慧生物就算是“人”这个广义概念。“很快就要踏入那个世界喽,之后就别想回头了。”为了这种利益而谋杀,这事情只有零跟无数次的区别,这条线过了就是过了。
斯内克倒是无所谓,他既然干这个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是还不知道届时自己会有什么感觉?蛇怪不能算是“人”,他杀了那怪物的感觉就只是很愉快。这家伙把玩着手里的手枪——随着身体的成长,控制后坐力越发地稳定,所以他的手枪已经换成了P226,但是他更喜欢用的是一支瓦尔特的PPK手枪。
这一次去打劫,他也准备带PPK就够了,因为如果是PPK杀不死的对手,用P226一样杀不死,反正车上还会有卡拉什尼科夫.......他那两个同学,斯内克对他们的水平并不看好。作为新手接受一周的紧急训练,能用的好简单的喷子,养成没事千万别乱挥枪,尤其是别习惯性地把枪口抬起来的习惯就不错了。
这种坏习惯绝对不能养成,不然分分钟走火打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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