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上的冯曼倩一看都这个情况了,就算是自己不喜欢吃,那也吃吧。
夹起来,小小的咬了一口,冯曼倩就愣住了。
这个……这个咋跟自己想的不是一个味呢?
软软糯糯的,还有些黏黏的,挺好吃。一点都不腻,还没有别的味。
“倩姐,好吃吧。”秀英抓了一块,美滋滋的也跟着咬了一口。
“诶?哥,今天的这个猪蹄咋这么好吃啊?”吃过之后,她也有些不淡定了。
“哈哈,这可是哥的拿手绝活呢。某些同志啊,不吃是要后悔的。”陈富贵说着的时候还瞟了冯浩宇一眼。
冯浩宇的信心就是非常坚定的,你们就糊弄人吧,咱才不上当呢。
“得,俩丫头都夸好吃,那我也来上一块。”
冯振业说着也夹了一块,顺便把酒杯也抓了起来。
同样是怕有别样的味道,到时候还用酒顺一顺。
只不过他吃完之后,也是跟冯曼倩和秀英一样,直接上手抓着啃,还啥酒不酒的。
顺便呢,还给徐凤莲夹了一块,这个味道确实不赖。
其实会有这样的一个结果,在这个时代也是很正常。
家庭富裕一些的,肯定是以猪鸡牛羊肉为主,猪蹄都是边角料,还没有猪下水的地位高。
处理不好就有味道啊,要不然也不会卖得那么便宜,连肉票都不要。
但是对于陈富贵这样经济不咋好的家庭呢?
就算是猪蹄便宜,也是有些不舍得买。所以偶尔吃到一次,就算是有些别的味道,它好歹也是肉。
有人说了,那在家里边就不能备点调料,煮好了再吃?
农村家庭有啥调料啊,无非就是葱姜蒜这三样而已。
一年吃几回肉?还买调料?
现如今精心炖煮的猪蹄,一下子就把这些人给征服了,都是闷头吃。
冯浩宇则是有些愁了,这个情况有些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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