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跟闯王的两不相犯,不能留下证据’,于是只许让人抄录了一份没有沈狗官印信的,让小人带回来——所抄信件在此,请大王过目。”
李自成一听,眉头一皱,立刻接过抄的“沈树人给左良玉的信”,浏览起来,然后又挥挥手示意使者退下,并让人找宋献策。
对于使者转述的左良玉的保密操作,李自成倒是没太怀疑。因为左良玉和他联络,确实是需要保密的,信笺上连印信都没有盖,笔迹也不是左良玉本人的,全靠郝效忠这个人证证明其真实性。
这样信使一走,就不会留下物证。就算原件被偷去或者拿去别处用于告发,也能说是有人伪造陷害——
而李自成给左良玉的回信,左良玉看完后肯定也是直接烧了,压根儿不会留,真迹或抄写倒是无所谓了。
双方看似精诚合作,其实谁不是八百个心眼子防着对方呢。这都是应该的,谈不上没诚意。
不过,李自成不在乎左良玉的保密措施,不代表他同样会不在乎书信的内容。
宋献策来了之后,仔细研究了一下这封“沈树人通过顾炎武送给左良玉的信的抄录件”,立刻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宋献策斟酌着说:“大王,我觉得这封信有些古怪,但又说不出明证来,不敢妄下定论。”
李自成神色转为警觉:“但说无妨!咱宁枉勿纵!”
宋献策这才说道:“这封信上,沈树人劝说左良玉捐弃前嫌、继续同心为崇祯效力的理由,总觉得有点跳脱。
前面说沈树人对刘国能等降将尚且一视同仁、绝不跟其他文官一般冒进,不珍惜士卒性命,不把武人当人。
按说后面就该以此展开,招揽左良玉、说左良玉只要捐弃前嫌就能有长远富贵。可是信中这方面却戛然而止,后面只笼统说‘跟着闯王不会有长远富贵’。
还有好几处,语言文笔辞藻高下相差甚巨。学生怀疑……是不是沈树人的原信里,说的道理还要透彻明了,但肯定有对比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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