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一些烧高炉加燃料或者纯粹重体力搬运的,以后就可以先用要改造的流民,干个一年半载,表现好的再放出去承包土地屯垦。
至于各种矿山,除了个别指挥采掘的,其他卖力气的都可以用待改造流民。
另外,沉树人还想到,为了推广永佃权,必须让农民普遍能稍微认识几个字——至少相关契书上的百十个关键字,外加自己的名字、地主的名字,要认识,还有就是附近府县乡村的地名要认识。
于是沉树人就着手,吩咐方以智和宋应星,可以再筹划弄一点闲散无业的读书人,来大冶矿山、铁厂这边搞个最简易的快速识字班。
再花时间编一部只有两三百个最常用字的字典,让工人们白天干活,晚上认字,每天认一两个,
服苦役一年认够三百个字,知道出去后怎么跟官府签永佃权的契约,看得懂那张纸,才能当承包官田的农民。….
认字慢的,出去后也无法保护自己权益的,依然有可能被侵害合法权益而无法反抗、只能以破坏式耕地、抗拒兴修水利等方式消极抵抗的,那就多服一年半载矿山苦役,直到认够三百个字再放出去。
聪明一点的,一年不到就识够三百字了,也可以提前放出去。
另外,沉树人还让人拟定了一份即将用于官府强推的永佃权格式契约,找凋版印刷的印书商大规模印刷。
规定除了这份官府发的格式契约里空着的那些格子,如地名人名土地面积位置、土地档次质地描述,其他字不许民间更改,必须按照这个格式合同签。
如此一来,才能确保「放出去的流民只认识三百个字,也能看懂契约,不被偷女干耍滑诈骗」。
否则合同的主体部分允许随便改随便手写,鬼知道识字多的一方会添加什么内容进去。
把绝大多数变量控制住了,那三百个字就只需要包含繁体数字、阿拉伯数字、百家姓中的常用姓、地名、田地描述用到的字,其他可以先都不学。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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