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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朱树人那么高的智商,怎么可能满足于“摊丁入亩”(第4节)

百姓定籍以纳税,是按照太祖时那样实际考核其营生,然后再定,还是任由其自行报籍?

按殿下的说法,为了防止牢笼百姓,这籍还不是定死的,允许下一代子女自行择业,甚至本人也允许去官府择业换籍一次,那么多半就是自行上报的了?

如此一来,新法初行之时,百姓或许还不明就里,不知农籍工籍究竟哪个实际税负更重,会按照自己的本业报籍。

但假以时日,多年之后,随着工价粮价稳定,百姓心中也都有一杆秤,他们难道不会核算出,到底是工籍直接缴纳的税钱多,还是农籍每年上缴的粮食更值钱?

而一旦百姓比价出贵贱,必然会出现‘所承担的税负实际值钱更多’的那种籍,人口大量流失,改为‘所承担的税负,实际值钱更少’的籍贯。

比如若是粮食贵,所纳粮比所缴丁税高,则农籍纷纷转为工籍,哪怕事实上他们还是在种地,也会秋收后卖粮换钱、以钱缴纳工籍丁税。

若是粮贱,则情况又会反之,工籍纷纷转为农籍,哪怕事实上还在务工之人,也会拿工钱买粮、冒充农人纳粮。

何况朝廷所需钱、粮各有定数,无论钱多粮贵,还是缺钱粮贱,都会导致朝廷周转不开、军粮军需俸禄都有可能影响。难道最后,还要闹到太祖朝以实物发饷,或是张居正时强行折色么?”

不要以为古人就不知道“价格双轨制”的套利空间,会带来多大的趋之若鹜和混乱。

明朝人是经历过明朝初年的钱荒、不得不以实物发饷的。也见识过张居正一条鞭法时,因为必须缴纳白银,导致百姓卖粮换银,粮价因踩踏性出货而变贱。

史可法非常清楚,只要允许人民套利,最后肯定是奸商和人民中相对奸猾脑子活的人得利,而反应迟钝的笨拙良民受害,久而久之贫富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作为传统道德规制下的纯儒,史可法痛恨一切的金融炒作套利空间,觉得只要新法引入了这样的因素,哪怕可以化繁为简,也会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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