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碴,不修边幅,但明显是个老手,手里拎着两张完整头皮的头发,衣服上却没有一丝血迹。
他笑了笑,走过去:“看好了!”
说着,康纳就抬手将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尸体的后脑处,随即仿佛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齐地切了一圈口子出来。
然后他另手抓住尸体头顶的皮发,用力猛拽,只听一声裂帛,鲜血淋漓的头皮就被撕了下来!
“怎么样,学会了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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