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后记(十六)报团取暖(第3节)

大明发电量或许能实现翻倍。

同月,监国太子朱仲柄朱批同意,各地开始兴建发电厂。

腊月,朱仲柄手书送往齐国,希望大明军备院能与齐国科技院对电力进行联合研究。

此时,齐国与大明之间尚且无法做到在大明洋铺设电缆,因此只能通过船只交流。

绍庆十七年正月初二,齐国回信同意。

四月,黄河以南多地连续降雨,以至于山水暴发,黄淮交涨。

洪泽湖、洞庭湖等地湖水漫溢,河道决口,致使南直隶、湖广、贵州、江西、浙江、山东等省均有受灾地区,其中以南直隶水灾尤为严重。

中都凤阳、颖州、泗州所属十九州县,因淮河水发而受灾,百姓田园庐舍被淹,夏麦、秋禾无收。

六月,黄河异涨丈许,以至洪泽湖溃堤,洪水冲毁民居数万间,三万六千余名百姓遇难。

绍庆皇帝焦急,亲赴前线安抚百姓,同时下令军队、兵马司出动抗洪救灾。

八月,经各省官员统计,天下灾民数量不下两千万。

绍庆皇帝闻报,十分焦急,指示户部及各省官员不拘常例,竭力拯救百姓,并亲自提笔下旨,示意水退之后,地方官员要倍加抚绥,毋致百姓失所。

九月初,绍庆皇帝召北京内阁、六部官员至南京。

此时大明的国库之中,刨除用来储备的黄金外,尚有纸币四亿三千余万两,常平仓有粮三亿六千余万石。

绍庆皇帝下旨,限制各省百姓流通一月,并要求各省官员在这一个月里对受灾的百姓直接发放赈济银和赈灾粮。

赈灾具体标准是一人发银十两,粮三石。

此外,工部要在事后以工代赈,为百姓免费修葺房屋,同时发放工钱。

灾后,工部负责对黄河、淮河进行修葺,军备院负责研究水患,要彻底杜绝黄河溃堤的现象。

十月,水患平定,各省官员招抚百姓清理黄泛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