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这里附近没有任何的蓝药供应尚,魔法书以及魔法材料的贩卖者。所以说,要找个法师开个来安德麦之森的传送门比登天还难。
“等我这里任务做完回去,我一定要狠狠地抽安达母这个死鬼一顿。”我恶狠狠地骂骂咧咧着,其他人都很理智里离开我一定的距离,以免自己被当作安达母而遭受不必要的毒打。
走了也不知道多少时间,我胯下的白虎梅尤都开始不满地低声咆哮了。这个时候,走在最前面的蕾米娅忽然兴奋地娇呼一声:“看,绿色!”
身为弓箭手的蕾米娅视力是一流的,但是身为刺客的我也不逊色与她,照着她手指的方向,我很快也找到了那一片郁郁葱葱的颜色。“快拿地图来,我想我们是找到安德麦之森了。”我冲着跳蚤招了招手,接过他递过来的地图仔细地看了一下坐标,然后肯定地说道,“没错,前方就是安德麦之森,我们的目的地。各位是不是走累了。左面前方五百米有个可以落脚的小酒馆,我们先去那里修整一下吧。”
“酒馆万岁。”已经一脸疲惫的裤衩,听到酒馆就立刻恢复了精神,扯着喉咙就大叫了起来。
小涅在他背后冷冷地看着他,不屑地说道:“是酒馆的侍女万岁吧,亲爱的裤衩。”
嘿嘿。被戳穿了的裤衩猥琐地搓起了双手,笑而不答。裤衩的小插曲这么一来,本来长期行军造成的低落士气,稍微地回了一点上来。大家又开始有说有笑起来。我瞥了一眼裤衩,心头一乐,这小子看来还有点用处。
我们到的这个酒馆名字很俗气,就叫安德麦之森酒馆,酒店老板是个留着一对浓密八字胡的矮胖子,笑起来的时候两个眼睛只露出一丝缝隙。点了一些小菜和酒,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定。我便管自己来到了酒馆柜台前。
“老板怎么称呼?”我笑着坐到了那个矮胖子前面。
“我叫爱蒙斯·彼得蒙斯,你叫我爱蒙就可以了。”那个老板好像总是笑眯眯的样子,“我说这年头你这样的变种精灵可是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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