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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拜服(第3节)

小酒喝着,鸡鸭鱼肉吃着,还有舞姬作舞,歌姬弄曲,一片的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他吗的,这才叫生活啊!”石亨感慨不已,以前他对鸡鸭鱼肉这些东西,其实无所谓,如今看来。

酒是真好喝,肉是真好吃!

他娘的,今夜必须吃个痛快!

石亨一个高兴,顺手扔出一块银锭。

“拿着,赏你们的!”

酒楼小厮连忙捡起来,脸上堆满了菊花般的笑容。

......

恩科之所以非要在这个时候开,不是朱棣不知道京城商贩在哄抬物价,是因为根本不在乎。

和恩科相比,这些都是小事儿,让底下人去办就行了。

都成皇帝了,还没事操心这个?

对户部而言,虽说现在的官员都是头一回见识这等场面,但却都是经验十足。

历朝历代处置哄抬物价、肆意涨价,都是有明确的三板斧整治之法,照着搬就行了,绝对屡试不爽。

而且历史上,大明针对这种事情的政治措施十分严厉,法令也非常完善。

以至于后来我大清入关,几乎是把大明律的相关内容,全都抄了过去。

早在洪武年间,朱元章便明令禁止进入市场的商品种类。

“凡民间织造违禁龙凤纹丝纱罗货卖者,杖一百。”

“禁止江西瓷器窑场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器。”

除此以外,关于禁止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规定,比宋律、唐律要更详尽和完善。

大明律规定:“若见人有所买卖,在傍高下比价,以相惑乱而取利者,杖四十。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者,杖八十。”

如此内容,比比皆是。

所以,户部的第一板斧就是按照大明律中这些相关规定,开始抓人。

从恩科圣旨下发的第二天开始,户部便是在金廉的主持下,将一条条措施有条不紊地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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