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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靠山(第3节)

但为人情商很高,不出于必要,不会去这么得罪人。

但是涉及到大义,却也毫不犹豫。

有金廉提出来,换句话说,便是已经有了背锅侠,户部的官员们自然不会抗拒,直接通过讨论,下放到了地方。

在这第二板斧的第一道公文下,但凡是收到公文后的地方清吏司,都开始按部就班的下方新政策。

接近京师的山东、河南等地物价,也很快趋于稳定。

地方物价受到的影响本就微乎其微,户部要应对的问题主要还是京城这些无良商人趁机涨价的行为。

第二板斧继续。

地方公文一样适用于京师的货物,但这还不够,户部紧接着又下发了一份关于“京师物价监管”的公文。

公文单独对京师及畿辅一带,近期出现的物价疯涨问题出台了处理措施,尤其还点名了京师那些客栈、酒楼的客房上涨几倍乃至数十倍的问题。

公文规定,户部将成立“督办官员”。

该督办官员会有一个由户部官吏组成的督办小组,分别负责京师各石坊街道,在恩科结束之前,每隔十天对京师地区的物价进行评估。

公文的最后,规定了这第二板斧更加严重的惩处措施,第一板斧的温和政策既然不管用,那就开始定罪抓人。

“京师诸市司评物价不平者,计所贵贱,坐赃论;入己者,以盗论。”

督办小组以石坊及石坊中的各个街道为单位,根据历年大明各个货物及住宿等情况的价格进行评估。

评估出物价超过原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以贪赃论处,抓到刑部问罪。

物价超过原本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以盗取民财论处,一样抓到刑部问罪。

物价超过十倍以上的,移交锦衣卫北镇抚司审办。

这其中是有文章的,一般做生意的,就算敢于硬着头涨价,也不会过于疯涨,因为那是要命的。

但凡是敢涨价到十倍以上的,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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