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没啥区别,放回去,打人家的脸不是?老孺生直接无视了田庆浓浓的杀意,丢到嘴里。
肉质有些发柴,是块老肉。
老孺生龇着牙,才把那块田庆不舍得吃的老肉,给咬烂吞进肚里,吃完还不忘擦擦嘴,毫不吝啬的喊道:“好肉,鲜嫩可口,不愧是黑魔亲自下厨做出来的肉,能吃到黑魔亲手做出来的肉,这九州天下能有几个人有我这殊荣。”
田庆扯了扯眉毛,满是嫌弃:“你丫的敢夸的再夸张一点吗?”
老孺生嘿嘿笑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眼前空荡荡的桌面然后下意识的望向田庆跟前。
田庆活了大半辈子,这点小心思还看不出来吗,拇指食指一捏直接将大半杯子的老黄酒一饮而尽。
虽说现在田庆孤零零的一个人,可到底还是管着一个半废的草马场,平日的油水何曾少了去了,只是当年那位真的做到跺跺脚就能让整个三千道州抖三抖的魔族黑魔本来就俭朴,战利品除了必要的充实国库,便是奖赏部下。现在又久居人族地盘,日日与人族为伍,也慢慢的学到人族老人攒钱的习惯,原来老人光是攒着不知道给谁,结果正好赶上前来倒贴的褚师山河那个小混蛋,田庆也就把跟自己极对脾气的褚师山河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子。
老人其实并不穷生活拮据,不过是心里挂着晚辈,做晚辈的也不需要做什么,只要回来勤看一眼,就够了。
这也是为什么褚师山河,在昆仑州那边闯出来天大的名气后,在十方亭重走老路,回着玄人州,那怕被经长斋发现也要顶着压力,往大明城这边来,光是人族就与魔土接壤七州,更别说其他种族的地盘了,褚师山河走那条路不是走?不管是道门仙家那边的小莲花峰、还是驱魂人、再或是经长斋只要褚师山河的脚踏上了魔土,谁敢大军压境魔土?到时候对褚师山河来说还不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褚师山河之所以冒着没必要的生命危险走上这一条险路,还不是想要亲口告诉天天冒在草马场里的那位老家伙,老子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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