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敢冒险。”
原来这也是摆脱命运的一个做法。
那些奴隶岂不是洗干净脖子,送过去给那些吸血鬼咬。
只要能摆脱奴隶的身份,就咬一口,他们完全不在乎,何况变成吸血鬼,还拥有特殊能力,对他们而言是天大的好处。
“那些奴隶,做梦都想变成吸血鬼。”白仲笑道。
“武安君说对了!”
图尔斯微微点头道:“整个西方的奴隶,基本都盼着能被吸血鬼咬一口。”
一口定命运。
嬴淑和庚武有点难以理解,那些奴隶的做法。
甘愿被咬一口,听起来疯狂,实际上又符合利益需求。
白仲也有一个问题,问道:“吸血鬼怕不怕阳光?”
图尔斯惊讶道:“武安君连这个也知道?吸血鬼一共分作三等,第三等是最低等的,都怕阳光,第一和第二等能无视阳光,可以自由在太阳底下行走。”
原来也不是全部怕光。
当上吸血鬼,还有等级分别。
那些奴隶转变成吸血鬼,大概是从最低等开始。
“想要成为高等吸血鬼,需要通过吸血来蜕变,这就是血族拥有两万多人,但是和一万多人的狼族不分上下的原因。”图尔斯又道。
因为低等的吸血鬼太多了,怕阳光的也多。
狼人不怕阳光,比吸血鬼有更多优势,可以弥补人数不足的问题。
庚武说道:“你们西方的怪物,就是奇怪。”
图尔斯只是笑了笑,不敢反驳他们的话。
关于吸血鬼的事情,白仲了解得差不多,也不耽误赶路,继续出发。
他们顺着亚平宁山脉走,用了三天左右,又来到地中海的岸边。
图尔斯小心翼翼道:“接下来,我们还要坐船,到前面的陆地上,再绕着整个岸边,到另外一端去,才能抵达吸血鬼那个岛。”
白仲不在意道:“带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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