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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町区公决案的真相(第3节)

发的国家,三天小一震,五天一大震,台风、暴雨按月光顾,动不动泥石流就把村子给埋了,又或者火灾一起,木头房子一烧就是半个町,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不抱团取暖,单凭个体很难生存下去,所以曰本人的小集体思想很浓。

不对,该说超级浓厚。

于是,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町区(村落)公决自然而然就产生了。

当某个人犯下恶行,引起公愤,威胁到集体的利益和安全时,众人就会烧毁他的房屋,毁掉他的田地,砸烂他的店铺,把他赶进山林,或者直接将他围攻致死。

现在这种习俗依旧在曰本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某个人搬进了东玉町这种传统町区,但他品性恶劣,乱扔拉圾,撵狗打猫,没事就制造噪音,甚至小偷小摸不断,但小错不断,大错不犯,警察也很难把他怎么样,这时东玉町的自治委员会就可以发起“町区公决”。

只要公决通过,众人就能把这个家伙赶出町区,禁止他再住在这里。

公决是有法律效应的,不是儿戏,是曰本民间自治体系的一部分,曰本三天两头换首相还能保持社会稳定,就多亏了这种民间自治体系。

当然,町区公决很少出现,毕竟一般没人会搞得这么天怒人怨,而直接把人处决了,近现代以来中央政府控制能力大增,法律日臻完善,更是从没听说过。

最多,某些偏远山村可能发生过,但这种事外人几乎不可能知情。

清见琉璃的老妈就是町区自治委员会的会长,她多少了解一点町区自治的古老传统,但绝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亲眼看到这样的事,一时震惊到不能思考,喃喃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院内寂静,小田町没人想回答,七原武叹了口气说道:“富永洋介死有余辜。”

清见琉璃把目光投向他,气道:“说清楚!”

七原武没反对,清见琉璃确实需要了解实情,他也需要确认有没有搞错。

他环顾了一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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