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再说了,典韦从军前也的确是以打猎谋生,这话倒也没错。
刘备心道:希望此行不要白跑一趟。
向路人一番打探后,他们得知在这陈留一地确实有个很厉害的猎户,每隔几日便会拿狐狸,鹿,羊等野味进城贩卖,于是顺着路人描述的位置,来到城外的一处隐秘山谷。
“如今市面行情便是如此,你若不卖就算了。”
“你这分明是趁人之危。”
“典韦,伱别忘了,自己可是个通缉犯,我和你做买卖可是冒着杀头的罪。”
……隔得很远,刘备一行便是看到了前方院子门口,两人正陷入争执,不难听出是在为某种货物讨价还价。
一人平平无奇,模样装扮看起来像是个商贾。
另一人却是生得虎背熊腰,一身凶悍气息,丝毫不比猛张飞逊色,甚至在体格方面犹有过之。
听清楚两人的谈话后,刘备瞬间确定,这次算是找对地方了,于是带着众人向前。
与此同时,正在与无良奸商争执的典韦也发现了这群不速之客,当观察到这群人的步伐有军旅之相时,典韦本就黝黑的脸庞更黑了。
这定是来抓捕他的官兵!
先下手为强。
于是毫无征兆的一拳打出。
刘备正准备组织语言,让这猛人认他为主,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发难,不由得露出错愕之色。
不过也毕竟是久经沙场,他瞬间做出应对,整个人迅速向后暴退,同时嘴上说道:“壮士且慢,我此行并无恶意。”
典韦冷哼不语,没抓到人当然说没有恶意,真给你抓到了,那必定是恶意满满。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突然从侧面杀出,手中银枪直指典韦面门,赫然是赵云出手了。
典韦侧身一躲,伸手便要去抓枪杆,赵云却先一步收回长枪,随即再次刺出。
短短几个呼吸间,便已经刺出十几枪,这正是苦练多年的百鸟朝凰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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