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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贼退(第4节)

陈世安是乡勇里面的一名小组长,听到锣声的一刻,一直身先士卒,带着组里面的兄弟剿杀贼人,

吴县令练说了,杀贼就是保护自己的家人,还说表现优秀的,重重有奖,

手里那把朴刀,刀刃有些卷口,那是杀了七个贼人的结果,

当陈世安再次把刀从一名贼人的心口用力拨出时,心里暗自说了一句:第八个。

正想招呼兄弟们继续进,陈世安突然脑袋一痛,好像被什么砸中,

低头一看,一下子眼睛都发直了,在火光下,脚边躺着一锭黄澄澄的金元宝,

还没回过神,啪的一声轻响,一枚拇指大的珍珠落在金元宝的旁边。

面前的土匪不过是稍稍一愣,随即呐喊着发动了冲锋,汹涌的人潮如蝼蚁般悍不畏死的蜂拥而至,士气高涨之极。

见此情景,吴韵林大喊道

“三段击!”

分三列,一列开火,二列准备,三列装弹。

火枪兵的威力在这个时候终于完全显示出来,随着连环不断的集中射击,冲在最前面的土匪成片成片的倒了下来,火枪弹的威力虽然不大,射击密集,土匪一旦倒下便立即就被后面蜂拥而上的人流踩死,绝无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咆哮怒吼的土匪在密集火力的打击下居然迟迟不能冲到近处,反倒损失惨重!

换作是以前明军制造的火枪,绝无可能有此战绩。

那些火枪射速慢,射程近,且易炸膛,现在正在大量杀伤土匪的火枪则不然。

没错,遵义乡勇使用的正是吴韵林监工制造的火枪,虽然没有什么改进但是质量比以前的烧火棍好上不少!

此刻土匪已经陷入了一种斯抵竭里的状态中,他们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自己作了那么多的准备,还咬不到别人,却自己不断地流血!

他们拼命发动发动冲锋,结果徒劳无功,死在阵前的人马有一地,鲜血流入大地,为之紫黑一片。

穷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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