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报应似乎是一件「好事」。
问题在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起案件只有唯一一个犯罪嫌疑人,并且能够确定该嫌疑人已经死亡,那么案件将终止调查。
地下室为闻忠所有,闻忠毫无疑问就是犯罪嫌疑人。
更重要的是,从别墅内部能搜集的生活痕迹来看,闻忠应该是属于长时间的「单身生活」。与宁可卿的婚姻关系结束后,他也一直没有三婚登记记录。
也就是说,在直接证据上,没有有力证据可证明除了闻忠外,还有其他嫌疑人。
但是,闻忠也可能存在帮凶。这个「帮凶」里面,包括屈露露和史际。但「疑罪从无」的人性化考量,又让这一可能性陷入尴尬境地。
至于他最后有可能死于帮凶之手,这样的假设和怀疑当然不能作为断定他有帮凶的理由。也许是他在对某一受害人实施犯罪时,却被受害人反杀呢?
故此,在对11名受害人是否继续进行调查上,清河警方内部或许会产生极大争论,甚至会因此而被迫终止调查。毕竟,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主张以证据说话的人总是不在少数。
这就是确定闻忠已经死亡,所带来的「不好」了。
事实也证明这样「不好」的负面效果确实存在。
禹德望才宣布已确定闻忠死亡,台下就立即陷入哗然。
没有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嘀咕着「罪有应得」的有之;反应过来,说「不能执法犯法」「如果调查继续,立案程序恐怕会不合法」的有之;偷偷嘀咕着,说「可以打擦边球」的有之;唉声叹气,说「阮星竹、宁可卿、屈正罡这些人的‘失踪,恐怕
就要成为永久性的迷」「这至少11个人恐怕就要死得不明不白」的有之。
当然,也有人想到即便对闻忠的犯罪行为终止调查,但也可以「曲线救国」嘛。毕竟,条条大路通罗马啊。
在他们看来,调查不了闻忠,那就调查是谁杀了闻忠。我们可以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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