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警方对“枪击案”的受害者有了深入调查后,也很可能会顺藤摸瓜,怀疑周小平和严静宇就是“锰矿大劫案”的犯案成员,继而认识到“枪击案”的本质就是“锰矿大劫案”犯罪团伙之间的内讧。
简而言之,胡志生认为凶徒将“枪击案”和“于海波案”都伪造成“谋财害命”的手法化简为繁,画蛇添足,令人生疑。
所以,胡志生认为,周小平在于海波的名片上留下一枚指纹,这条线索应该不是凶徒伪造出来的,而应该就是周小平在临死前所为,其目的不是想告诉警方凶徒是于海波,而是要暗示警方,通过于海波可以追踪到凶徒。
周小平在弥留之际,没有多余的时间和气力留下更为详细的线索,看到自己身旁的钱包,想到里面有一张于海波的名片,当然就只能拼尽全力,在这张名片上留下指纹以作暗示。
周小平既然想到了通过于海波能追踪到凶徒,凶徒肯定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掐断自己和周小平、严静宇之间的关联后,又马不停蹄地将于海波这最后一个关联环节也掐断。
不管是周小平的暗示,还是凶徒将于海波杀害的结果,都说明了一件事:于海波和“锰矿大劫案”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并且通过于海波能追踪到劫案主犯,也就是“枪击案”和“于海波案”的凶徒。
同时,胡志生指出,只有在“枪击案”现场指向于海波的线索为周小平所留的假定条件下,上述的所有疑点都能迎刃而解。
在凶徒看来,警方能追踪到他,就只能通过周小平、严静宇和于海波,所以他分别制造了“枪击案”和“于海波案”,并且将这两件命案都伪造成“谋财害命”。
因为在凶徒看来,这两桩案件之间毫无瓜葛,警方在并不清楚于海波也和“锰矿大劫案”存在关联的情况下,只会对两桩命案分别立案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凶徒对两桩命案现场的伪造并无不妥。
但凶徒不知道的是,周小平在临死之前,留下了于海波这条线索,这样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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