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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洪门大佬(第4节)

们洪门?”

“当然知道,只是一直未有机会拜会。”李谕说。在二十世纪初,漂泊在海外的华人差不多有两千多万之巨。

漂泊不易,大家自然就会抱团取暖,许多宗亲会、老乡会又因为血缘关系限制不好进,许多华人就加入了条件相对自由的洪门。

大家也比较认同洪门

“联卫共济、手足互助、患难相顾”的理念。洪门把刚出国的人称为

“唐山兄弟”,提供食宿,想做买卖可以提供资金帮助,甚至遇到官司还能提供法律援助。

因为互助组织的性质,美国的致公堂已经成功以

“华人共济会”的名义在政府注册,成为了合法组织。其实除了名气最大的致公堂和安良堂,类似的还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堂。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堂口之间也有争斗,司徒美堂后来对于洪门的一项大功劳就是能够平息各种堂口之间的争斗,绝对是个大哥。

而且他脑子好使,知道单纯靠蛮力不行,在美国这种地方得讲法律。所以他的安良堂不仅相比致公堂组织更严密,资金更充足,最主要的是还一直请美国律师当法律顾问。

最出名的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小罗斯福,他为司徒美堂当过十来年法律顾问。

司徒美堂走进李谕的实验室,感叹道:“你们这种文化人就是厉害,我见过不少美国人的机器,但压根说不上名号,更别提你发的那些文章,我是一个字看不懂。”李谕笑道:“术业有专攻。”司徒美堂说:“咱们太缺你这种人了,要是能造出坚船利炮,就不怕洋人。”

“早晚都会有的,”李谕说,

“一步步来。”

“你说的没错,要是着急恐怕还会是下一个康梁。”司徒美堂说。李谕问道:“康南海也来过美国,不知道先生见过他吗?”司徒美堂不屑道:“见他做什么?我们不是一条船上的,康有为满脑子装的都是他的皇上,而我们洪门连清国都不认。”李谕笑道:“这倒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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