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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一章 初遇奥本海默(第3节)

波士顿启程前往欧洲。

——

哈佛大学。

一名化学系学生怀曼正在食堂吃饭,他的面前突然又出现一个餐盘。

“热死了!我整个上午都躺在床上读金斯的《气体动力学理论》。在这种天气还有什么别的可做呢?”奥本海默抱怨说。

怀曼早就适应了这个有钱智商又高的人炫耀天赋,毕竟有谁会真的“无事可做”时看一本专业理论书籍?

怀曼决定岔开话题,他指着奥本海默的餐盘说:“你能不能换点别的食物?总是吃厚涂花生酱的烤面包,还有洋蓟。”

洋蓟这东西不仅味道不咋地,关键“公摊面积”太大,一个洋蓟要是有一斤重,能吃的部分最多二两。

奥本海默从包中拿出一瓶巧克力酱,浇到烤面包和洋蓟上:“加上灵魂巧克力酱,绝对人间美味!”

怀曼看着就头皮发麻,“这是什么吃法?一会苦,一会甜,我难以接受。”

奥本海默则吃得津津有味,问道:“明天的毕业典礼,洛厄尔校长会请李谕先生开一次特别讲座,你去听吗?”

“如果我没猜错,李谕先生肯定要讲物理学,你一个化学系的怎么这么感兴趣?”怀曼说。

“我从刚选定化学专业的那天起,就有点后悔,现在想想,还是物理学更适合我,”奥本海默说,“我基本决定研究生阶段要转入物理学。”

奥本海默属于神童、天才范畴,刚进入大学时对选择哪条学术道路举棋不定,早年修过的课程五花八门,什么哲学、文学、微积分、历史、化学、建筑系等等,甚至还想当个画家或者诗人。

但他在大一时,还是选定了化学专业。奥本海默决心在三年内毕业,但哈佛规定每个学期最多修六门课程,他就设法额外旁听了两三门课程。

天才的生活是枯燥而乏味的,虽然奥本海默人长得挺帅,家境也非常好,但大学期间的他竟然几乎没有社交生活,把大量时间放在了学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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