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诗书,走科举之途,却一贯相信钱的威力。成为他人家的幕客之后,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钱越来越多,对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贯在手,不信丁兆兰不动心。
“什么话?”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诚低声说,“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么,能行个方便,透个底传句话的就行。”
一旁带着程诚来的警察也在敲着边鼓,“小乙哥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后带上一句话就行。”
“一句话……呵呵。”丁兆兰像是听到了极逗人的笑话,嘴都咧开了,“今早吃过饭放了一个屁是一句,案子了赶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丁兆兰笑着,忽的双眉一挑,怒喝道,“这是什么案子,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什么样的钱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冲得退了一步,慌了起来,“小乙哥……”
丁兆兰用力将手一挥,愤然道:“别叫我哥,没你这兄弟!”
一千贯不是小数目,但能够拿出一千贯,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内的重视程度。尤其章家衙内背后是福建商会,想拿出十万八万都只是一句话的事。如果他是主谋,事败后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愿意拿出来的必然是个让人震惊的数字。
章家大衙内愿意拿出多少?授权给程诚的又有多少?丁兆兰有点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会想着带俺趟这汪浑水!区区一千贯就把俺卖了!”
“丁官人。”程诚带着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火的丁兆兰。笑容仿佛在说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并不是什么秘密。警察总局成立后,警察们的月俸普遍涨了五成,丁兆兰这个等级的高阶刑警大约是在两贯上下,相当于上四军的都头了。
寻常二十文已经足够在州桥夜市上吃上一顿好的了,三两好友聚餐,连上酒水也不过百十文。加上还有禄米、衣料,节庆时的加赐,吃穿用一切皆能从公中来,两贯的俸禄全都是随心使用的活钱,丁兆兰这等单身汉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