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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小郡王耳上的牙印是宛芝咬的(第4节)

宛芝尚在襁褓的时候,还在同一个摇篮里睡过呢。」

陆宛芝倒是从未听梅清烟说过此事。

赵珩更是从未听人说过他幼时还与陆宛芝相识。

想想也是,他与陆宛芝差不多同一时辰出生的,小时候定是一起见过的。

赵珩满是笑意道:「那我怎么后来我就不与陆宛芝一起玩了呢?」

否则他与陆宛芝也是青梅竹马长大,还有那孙克什么事情?

梅清烟笑笑道:「你们一岁半以前还好些,过了一岁半见着就打就咬,宛芝耳后的那颗红痣原本没有的,就是您幼时抓出来的。

您的耳朵上的那个牙印也是宛芝幼时咬的,那时候宛芝牙还没长齐,把您耳朵都咬出血来了。」

赵珩摸了摸自个儿的耳垂,朝着陆宛芝一笑道:「原来我耳上的疤是这么来的,没想到陆宛芝幼时这么调皮。」

陆宛芝微蹙眉,她幼时不该这么调皮的,定是那时候一岁多的赵珩就如同如今这般欠打!

梅清烟道:「是啊,那时你们两个一见就吵一见就打,原本我与王妃还想着让你们义结金兰的,后来见你们打得厉害,哪还敢让你们在一起玩?」

赵珩有些可惜道:「可惜了,早知如此,我那时候必定乖乖的,不与宛芝一起打架的,这样就能与宛芝妹妹一起长大了,也不至于

快二十了才见面。」

梅清烟道:「也不可惜,小郡王昨日对我家宛芝有大恩,若小郡王不嫌弃的话,不如重续当年我与王妃之约定,您与我家宛芝义结金兰,结为兄妹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