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羊羔猪崽藏起来。
因为这种老鹰的个头很大,能轻易抓走四五岁的孩童或一只半大羔羊。
每当看到老鹰俯冲下来,村民们便拿着铜盆或铜锣猛敲,还挥舞双臂大声吆喝驱赶,暂时吓走老鹰。
可没多久它们又会飞来,有几次还在姜家院子上空盘旋。
春娘对此毫无办法,只能将母鸡小鸡赶进屋里,等老鹰飞走再放它们出来。
她没怎么留意芦花鸡,所以就造成芦花鸡的两个小崽儿没了踪影。
不过,芦花鸡没了鸡崽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一次次的试图从别的母鸡那里抢鸡娃。
但现在的小鸡已经认母,并不愿跟它走。
于是,樱宝经常看到这只芦花鸡孤零零地去水塘那边,不知是觅食,还是去寻找它丢失的孩子。
姜三郎去县城待了三天,喜气洋洋驾驶一辆新马车回来,进屋就将一份房契拿给妻子与闺女瞧。
这是五间屋的一进宅院,离县学不远,房价三百多两银子。
加上马车的一百来两,这回姜三郎共花去四百多两,其中有小闺女给的一百两银。
春娘手里的银子几乎花光,只剩十来贯铜钱。
她没有一点不舍,反而很高兴。自家终于在县城有房了,还是五间青砖瓦房的宅院。
“房屋不错,院子也挺大,寻常种个菜种个花都没问题,等过段日子我再去一趟,请几个泥瓦匠将屋子修缮修缮,再买点儿家俱,秋收结束便能送小杰与元宝进城求学了。”
姜三郎又对小闺女道:“到时候你跟你娘一起去县城,咱以后就是县城的闺女了。”
待十年八年后,小闺女就是妥妥的城里人,到时候就在县城寻个好婆家。
樱宝摇头:“我不去县城,阿娘带大弟去就行。”
上辈子她在县城住过好几年,那里除了人多没啥意思。
而且县城的吃水很成问题,若家里没水井,要么去挑河水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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