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你和赵刚之间有债务纠纷。赵刚欠你三万块钱,已经拖了半年多没还,你多次找他要钱,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还跟你发生过激烈冲突,我说的对吗?”
听到“债务纠纷”这四个字,孙浩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他就是个骗子!我当初好心借给他三万块钱,让他周转生意,他倒好,不仅不还钱,还抢我的生意!”他的脸涨得通红,双手用力挣扎着,手铐在桌腿上发出“哐当”的声响,“我找他要了好几次,他都跟我耍无赖,说没钱还,我气不过才……”
说到这里,孙浩突然停住了,他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懊恼地低下头。张辉抓住这个机会,继续说道:“才怎么样?才动手杀了他?孙浩,事到如今,你再狡辩也没用了。如果你主动交待杀人动机和杀人过程,配合我们的调查,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可以认定你有自首情节,在量刑的时候会酌情从轻处罚。如果你继续顽抗到底,等待你的只会是更严厉的惩罚。”
孙浩沉默了,他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审讯室里一片寂静,只有墙上的挂钟在“滴答滴答”地走着。过了足足十分钟,孙浩才缓缓抬起头,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脸上写满了绝望。“我说……我全都告诉你们。”
“我和赵刚都是收废品的,之前关系还不错。半年前,他说他资金周转不开,跟我借三万块钱,说一个月就还。我当时想着都是同行,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就把钱借给了他。结果一个月后,我找他要钱,他说还需要再等等,我就信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