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坊的黑夜市集,越来越喜欢钻石了,因为轻便、容易携带,美刀太重。
黄金次之。
钻石又轻又值钱。
一千克拉的碎钻,也就是二百克。
就算只能当工业钻石,最低也值二百万美刀,扔到背包里都不占多少地方。
这边数着钻石,纯粹是开心。
迪达巴打开一瓶度数在十度左右的啤酒,递给了维加。
“维加,有个新活,咱们负责谈判的人已经谈出结果了,但需要的人数有点多,我们联系一群有力量的人,你没有兴趣参加这份工作。大约四千在阿非利加大洲安拉哥的雪茄国人马,准备撤离,他们有兴趣接活,在稻米之谷赶走阿三。”
维加放下眼镜转头看向迪达巴:“这工作要怎么作。”
“不打咱们的旗号,但咱们需要更多的人,才能分到更多的钱。稻米之谷的王子随咱们一起,回到家乡,赶走阿三。然后雪茄国的人马会留下来,我们从汉家买到一大批好东西,还从熊家买到一批。”
维加心动了:“如果给我一周时间,我可以招募大约五百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