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官网查了下。
有了!
实在不行,拒绝和快船队签约就行了。
刚才他想起了一个条款,查了下和他印象中的差不多。
这个条款是98年劳资协议中的一个新增项,当时通过了‘母队优先续约权’这个对资方有利的条款,与其平衡的有两个有利于球员的条款。
在首轮被选中的球员,如果不想去该球队,可以向NBA提交正式申请,放弃这次选秀结果。
虽然放弃后,接下来一个赛季无法以任何方式参加NBA比赛,但在下下赛季,可以以自由球员身份加入任何球队。
例外的情况,是被选中的球员因还有合同在身无法立刻加入,选中他的球队可以向纽约那边申请保留签约权,且长期保留。
次轮被选中的球员没有这个权利,除非球队放弃,不然球队将长期拥有签约权。
不过次轮也有补偿条款——没有薪资限制,如果球队有薪资空间,理论上最高可以拿到工资帽25%起薪的顶薪新秀合同,但从未有人拿到过就是了。
首轮的那个条款,到现在同样没有人用过,98年,NBA已经经历了两次薪资暴涨阶段,首轮新秀最差4年也能拿到300万美刀,NBA球员大部分是从贫民窟出来的,被选中就等于摇身一变成富翁,逆天改命了都。
李敖决定了,实在不行就回大学念一年书,努努力,争取大三把学分修够,提前毕业,然后想去哪就去哪。
计划通!
他感觉——优势依然在我!
…
李敖再次打开系统,再次看着被选中后的提示,心情瞬间不一样了。
看到之前没心思看奖励,眼睛都亮了!
“恭喜宿主在NBA选秀大会首轮第3顺位被洛杉矶快船队选中,奖励:10000成就点、我还要更长(成长卡)、基础属性点5个。”
思路通了,心思也活泛了,他在心里问了个问题,系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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