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意就是此枪疾速,迅捷如电之意。
而刘法甚至暗戳戳地询问高璋,官家是否有意组建一支完全使用飞雷炮、惊雷炮以及疾电枪的部队。
“官家暂时没有这样的想法,不过,我已经向官家请旨,准备筹建一支疾电枪骑兵。”
“疾电枪骑兵,就是利用这种疾电枪超远的射程,再配合上那些骑兵的快速转移能力。”
“如此一来,在野外不论遭遇到敌国的步兵还是骑兵,疾电枪骑兵都可以发挥出他们的优势。”
一众将军们脑海里边顿时闪现出了一幅幅的画面,自己手中拿着一杆可以在百丈外击敌的疾电枪。
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辽国步骑,轻松写意地在百丈之外,向敌人瞄准,射击。
等到敌人气喘吁吁,冒着死伤接近到一定的距离之时,自己又潇洒地一拔马头,从容远遁。
一边由着身下的座骑狂奔,一边在马背上装弹,准备继续射击。
最喜欢玩突袭,搞特种作战的姚平仲呼吸陡然急促起来,两眼绿油油地嘟囔出声来。
“倘若真能有这样一支骑兵,我大宋岂不是野战无敌于世?”
“状元公,能不能,能不能让末将主持这支疾电枪骑兵?……”
“诸位不必着急,现如今,这疾电枪的产量尚未有规模,怎么也还得等上一年半载,诸位不必着急。”
看到这帮子将军们那一双双犹如深闺怨妇般的眼神,高璋亦是有点头大,赶紧寻了个由头。
当然,也告诉诸位,你们继续好好的练兵,认认真真做事,等到时机恰当,自然会择优而选择。
刘法呵呵一乐,甚是自信地昂首挺胸,毕竟相比起在场的其他将领而言,他地位最高,立功最多。
而且又是大宋赫赫有名的猛将,那副舍我其谁的模样,看得其余人等心中大恶。
但好在还有时间,大不了就多舔一舔状元公,到时候鹿死谁手都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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