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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第2节)

手判官”的名声,但这并不公正。我在最后宣判时总是严格、公正,非常谨慎。我所做的只是使大家不要感情用事,不受某些讼师挑动人们感情的辩护词所左右。我总是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到确凿的事实上。很久以来,我就发觉自己内心正在发生变化,我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我要抛弃我的大理寺少卿身份,自己有所行动。我想要……坦白说吧,我想……自已动手杀人。

我知道我已经酝酿了很久,只是欠缺一个机会罢了。就像一个寒窗多年的学子,期待着科考一样。而且我觉得我会成为一个犯罪方面的大人物。我那之前紧紧压抑着的想像力逐渐化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我一定要,一定要亲自杀一次人!而更重要的是,不是普普通通地杀掉人。我的杀人案件必须非常奇妙,震撼人心,必须不同凡响。在这方面,我认为我仍然具有无尽的活力和创造力。我就想干点非同凡响的事出来。我要杀人……是的,我要杀人……但是,我知道不管如果我不能谋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所以我的想法要想变成现实还需要一个契机。

不过再后来,我在一次平常闲聊时别人偶然说的一句话给了我灵感。于是一个想法在我心中出现。和我交谈的是一位乞丐,一个脏兮兮的乞丐。他偶然提到有些凶犯作案,常常是官府无法过问的。他举了一个例子——关于一个名为林勇的,他曾得到这叫林勇的施舍,然后又在他家牛棚里待了近半月,这林勇劫了别人的夫人,这本来是不对的,但是他其实没有对那妇人做什么。但是后来那妇人的丈夫找来了,不但杀了林勇和他老母亲。还强行睡了他妻子,最后逼得他妻子也上吊自杀了,而那人做了这一切后就大摇大摆的带着自己夫人离开了。后来他听说那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他又说了许多与之类似的不断发生的案件——作案极其狡诈,全都是官府没有治罪的。这就是全部事情的开端。我的思路豁然开朗,我决心要干就大干一场。于是童年时的一首童谣重现在我心中,一首关于十只恶魔的童谣。我刚刚两岁时就被它迷住了——恶魔越来越少,给人以在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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