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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反贪(2)(第3节)

贯以上,死刑,没收家产。

贪污数额在5000贯到1万贯,处于10年以上,20年以下流放刑期,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3000贯到5000贯,处于5年以上,10年以下流放刑期。没收财产。

官员贪腐者,十年以内子孙一律不得入仕。

影响恶劣,使朝廷和百姓遭受损失巨大,死刑,并没收家产。”

几个人看完,都是面面相觑,范钟胆颤心惊说了出来。

“陛下,要是按这律法,大宋的官员可要抓完了!”

一个没收家产,一个流放之刑,对贪腐的官员来说,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那也比他们祸国殃民强!”

赵竑冷冷一笑,眼中杀气腾腾。

“老百姓过得这么苦,辛辛苦苦一年,不过60贯左右。贪污万贯,相当于百姓不吃不喝要干160余年。不杀你杀谁?”

一万贯死刑,南宋普通百姓一个月花销五贯,按 2000元人民币算,一万贯相当于后世的四百万左右。在这百姓勉强吃饱饭的年代,够慈悲为怀了。

明初朱元璋反贪,60两银子杀头。按照当时的物价,一两银子换米二石,60两就是米 120石,共一万八千斤,大约五万块。

四百万对五万,百姓都是困苦,他已经算宽大为怀了。

“陛下忧国忧民,臣佩服。不过我大宋百年,是陛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不是与百姓共治天下。陛下这样做,不怕失了天下人心吗?”

周平心惊肉跳说了出来。

这样严苛的律法,再伴以反贪制度,官员必然小心翼翼,但谁还愿意为国家做事。

“人心,不过是士大夫之心而已,不是百姓之心。”

作为过来人,赵竑对于南宋朝廷的弊端,可是比谁都清楚。

“实行反贪法,才能澄清吏治,士大夫肯定不高兴,但高兴的是老百姓。只要能达到富国强兵,朕不惜得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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