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伴随着财政危机。
因此,大部分王朝末年的求变,首要目的都是搞钱。
这里还是先以大明朝为例。
万历时候为了增加收入把田赋累次加了九厘,但等到天启即位,大明的财赋依然有二百多万的缺口,于是从即位之初起就搞了几项非农税收搞钱。
天启元年,杂项银盐课银和关税银合计收了一百二十七万两,而等到天启三年,盐课、芦课、关税合计四十一万两,而杂项银已经增加至二百三十万两,不仅抹平了财政明面上的缺口甚至还有一点创收。
不过天启帝能这么悠哉悠哉也是因为明朝的商税太过简略,再加上征税的主体飘忽不定所以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塌房税、酒醋税、契税、渔课和市肆门摊税几大类基本就已经囊括了所有商税,除了酒,基本都是光听名字就刮不出来大钱的税。
明木宗增加的杂项银也基本都是与商税相关的,只不过为了避免藩王染指所以不通过税课司局征收,因此这些商税落在明面上就成了杂项。
可惜的是当时要是能动作大点收回宗室和外戚的盐引整顿盐政,再把酒从商税里提出来专卖收税,大明说不定还能死的好看点。
毕竟盐这个东西不管贵贱都要吃,结果历代要噶之前想要搞钱都要把盐税一翻再翻,搞的民怨沸腾不说,还搞出了黄巢这种私盐贩子,算是得不偿失。
反之酒这东西本就偏向于享受,必需品的属性比较弱,近代诸多国家烟酒都是税收大头,甚至大宋朝酒税都能收个几千万贯,明朝体量更大但收的酒税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非常吊诡。
当然这里就又扯远了,也实在是因为明朝税收之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等到咱们这期将宋元聊完了,之后肯定是要详细说说的。
毕竟李自成当初就叹过,贵为天子,所蓄不过二十万,何以不亡!
历代大一统王朝里,穷死的大明也算是独一号了。】
华盖殿中本来祥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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