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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喜欢斗鸡的刘病已(求订阅)(第2节)

令,要么判为死刑,要么处以宫刑,发配宫中做杂役。

对于男性来说,宫刑恐怕比死还要屈辱和痛苦。

但是许广汉舍不得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最终选择了宫刑。

许广汉活了下来,但是宫刑不只在身体上摧毁了他,更在心灵上摧毁了他。

“那朕来问你,刘病已此时在何处?”

提到刘病已的名字,许广汉显然更加慌张,整个人似乎揣着一个火炉,坐立不安。

“他、他就在长安。”

“在长安何处,又以何事为生?”

“住在长安尚冠里的一处宅子里,孝武皇帝大行的时候,曾经下令受将其收于掖庭抚养,所以他在掖庭挂了一个斗食的属吏名头,每月可以领取七斛粟。”

斗食是大汉最地位的品秩,或者说都算不上品秩,只能说混一口饭吃罢了。

但是,七斛粟去了壳之后,也可得一百二斤米,也算是不小的收入了。(一汉斤与二百四十八克等重)

“这七斛粟足够养活他吗?”

许广汉似乎看出天子没有杀意,反倒对刘病已的生活颇为关心,稍稍感到放心,他苦笑了一笑说道:“那个竖子,孤身一人,只要不是花钱去斗鸡,完全够养活自己了。”

刘贺的瞳孔猛然收缩了一下,许广汉的这一句话,有三处细节让他很感兴趣。

……

许广汉口称竖子:当然不是真的认为刘病已是竖子,而是一种亲昵的称呼。就像王式和龚遂以前把自己称作竖子一样。看来,这许广汉与刘病已的关系非同一般。

刘病已还独身一人:可刘贺记得刘病已此时应该已经与许广汉之女成亲了,甚至应该已经诞下了子嗣。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意味着刘贺能够从此处入手。

至于最后一个细节,自然是斗鸡了:刘贺先是当昌邑王,后是登基当天子,尊贵是尊贵,但是受到的约束也颇多,对于斗鸡这种风靡大汉的活动,自然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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