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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仲父,何故要判具五刑?(求订阅)(第2节)

残忍。

所谓的具五刑,就是要让受刑者受够五种刑罚,然后再处死,甚至死后都不得安生。

一曰黥,是在人的脸上刺字。

二曰劓,是用刀割掉鼻子。

三曰斩左右趾,是砍掉左右脚。

四曰枭首,是死后斩首并将首级示众。

五曰菹其骨肉于市,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剁成肉酱。

如果所犯之罪是诽谤,那在用刑之前,还要先断其舌。

刘贺一边听,一边就拼命地压抑着想呕吐的冲动。

在这之前,刘贺以为车裂、腰斩、人彘、实草已经是最严格的刑罚了。

然而和这具五刑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具五刑不只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死后还要对残缺的躯体进行折磨。

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虽然刘贺常常说要判某人一个人彘之刑,但也都是说说而已。

不过,存在即合理。

这是人类司法史的必由之路。

“好了,有劳廷尉,朕已经听明白了。”刘贺摆手打断了廷尉滔滔不绝的介绍。

“诺。”李光有些意犹未尽地坐了回去。

刘贺没有立刻说话,夏侯胜是他关到诏狱里去的,虽然现在有心放了他,但是还得等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太后的口谕。

太后口谕未到,那刘贺决定先将其他人的刑罚减轻一些。

“仲父,可否将你手中的木牍,给朕看一看?”

“诺。”霍光说着,将手中的木牍交给了候在玉阶之下的内官樊克,再由樊克拿着交道了天子的手中。

刘贺细细地看着,没有说话,下方的朝堂中,也没有人说话。

在刚才的那些被霍光判了刑罚的人当中,所判最轻的就是那些贤良文学和儒生了。

不管是免官夺爵,还是罚金,在大汉律令当中被称为罚刑,是触犯律令之后,最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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