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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练枪(第3节)

贼王并不是讲血统的世界。

要比血统,没有谁比天龙人更加高贵了。

多弗朗明哥这天龙人血脉是个几把,艾斯这海贼王后人又是个几把。

但海贼王是讲命运和天生强大,这两个的。

橡胶果实,或者说尼卡果实,毫无疑问的有命运的色彩。

那个最终之岛,也有着宿命的色彩,海贼王罗杰那么强大的人,也只能感叹自己去的太早了,没有半点用处,只能将时代,交给未来。

这几乎将命中注定四个字贴脸写上。

至于天生强大,则是指四皇的大妈以及御田这种天来就强的怪胎了。

比起这两,路飞觉得自己的这个卡普之孙,多拉格之子赋予的血脉力量微乎其微。

还好,他成长性还是很强的。

“贝克曼,路飞的天赋强,那还不如教他剑术呢,你这不会是想误人子弟吧?”

有海贼笑嘻嘻道。

枪手的就业前景比不过剑豪,这是铁一样的事实。

“瞎说些什么呢,以路飞的天赋,他要是一直专精火枪,说不定很快就能觉醒那个。”

贝克曼不爽道。

“真的吗?不会吧喂?”

海贼们闻言,纷纷看向大口吃肉的路飞。

这个小子呆头呆脑的,身体也很瘦弱,实在看不出天赋异禀,但他可是拥有着霸王色的家伙。

并且七岁就觉醒了霸王色。

“那个,是什么?”乌塔在路飞身边有些好奇。

她戳了戳路飞的腮帮子,后者没反应一般专心对付着美食。

“潜藏在每个人身体的力量,霸气。”

“只不过并非是霸王色那种霸气,而是普通一点的,每个人都拥有,根据用途细分为武装色和见闻色两种。”

海贼们向歌姬解释,但她明显对这些不感兴趣,没有过多追问。

吃过了晚饭,海贼们拿着凳子排排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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