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UCLA开始了热身训练,哈登和徐永两个人也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透过板凳席的缝隙观察起来。
然后,他们许久都没说话。
场上的这群人不仅天赋出色,而且战术素养也非常高。
让徐永再次吃惊的是威斯布鲁克,和他印象中一脚油门就往内线冲不同,彼时的威少在阵地战打得非常合理。
这大概也是和UCLA的进攻体系有关,他们打的是约翰·伍登当年发明的UCLA传切战术,控卫在这个体系中并不需要过多组织进攻,那更多是五号位乐福要做的事情。
不过等到UCLA开始全场训练,威斯布鲁克有一点和他印象中一样,那就是转换进攻的速度是真的快。
基本上防守方一拿到篮板,他就已经过了半场,只要球给到,基本上就是一个暴扣终结。
没错,这家伙训练中都能扣绝不上,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激情。
也就是在威斯布鲁克又一次完成扣篮后,两人坐了回去。
“我十岁的时候就认识拉塞尔了,那是1998年的一次篮球训练营,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哈登开口道。
徐永一脸意外地看向哈登,他印象里哈登和威斯布鲁克到了雷霆才当队友,没想到两人这么早就认识?
“我知道他的故事。”哈登接着说道。
“故事?”徐永越发好奇。
“你注意到他手腕上的手环了吗?”哈登点头后问道。
“手环?”徐永说着再次起身,在场上搜索威斯布鲁克,很快他找到了,而且在后者的手上发现了一个手环。
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塑料白色手环。
“那就是他为什么打球如此富有激情的原因。”等徐永重新坐下后,哈登接着说道。
这下让徐永好奇心被拉满了,他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普通手环会让威斯布鲁克富有激情。
接着,哈登就跟他讲了一个故事,或者说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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