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马上开始,詹姆斯在镜头前撒完镁粉,又学着加内特捶胸怒吼,看起来自信十足。
哦,顺带提一句,这是自08年凯尔特人三巨头组队以来,詹姆斯第一次随队击败绿军。
这一重重的buff叠起来,那不得跟用了飘柔一样,自信到飞起(这条五毛)。
主场球迷的欢呼声中,姚明把球拨回到公牛半场,正式拉开东决大幕。
说起来这都是热火队打公牛队用的第三套首发了,但也是最靠谱的一套。
钱莫斯经验上虽然有所欠缺,但是他的防守比阿罗约和毕比都要靠谱得多,不会像魔术队的尼尔森那样直接成为突破口。
而且伊尔戈斯卡斯在场,热火队的内线高度上也不会处于劣势。
当然任何阵容都是能找到突破口的。
罗斯招呼姚明拉到高位的挡拆,拆开后突伊尔戈斯卡斯。
这是罗斯能轻松拿捏的错位。
不过热火队,或者说斯波尔斯特拉展现出了他的第三次战术调整。
热火队并没有选择夹击持球的罗斯,而是在挡拆发生的时候,弱侧的韦德就已经往篮下收缩协防。
所以它最终带来的效果是,罗斯面对韦德的防守拉杆的上篮没能打进,热火队成功防住了这一球。
在这个回合中,公牛队并不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罗斯提前发觉韦德的动向,然后把球传给本该韦德对位的徐永。
但罗斯并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这其实也就是被提到过很多次的罗斯的传球问题。
虽然助攻数和球员的传球能力是直接挂钩的,但是它并不能完全展现球员的组织能力。
因为组织能力需要不断阅读防守,在大脑中进行分析,然后在一瞬间做出应该进攻还是传球的判断。
罗斯在这方面显然是有欠缺的,要不然他也不会老是跳起后在空中才把球传出去。
虽然看着挺帅,但是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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