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象中的野蛮冲撞,也不是高山滚巨石,大象狂踩踏的沉重。
所有人都觉得,金九龄会被一剑轰成两百块,实则什么都没有发生。
燕南天这一剑很轻。
不仅剑身没有任何力道,而且没有附着剑气剑芒,没划破他的衣衫。
剑是用来杀人的。
杀人即可,何必浪费力量?
一股强猛的劲力,猛地轰入金九龄的五脏六腑,金九龄只觉得体内发生了大地震,五脏六腑瞬间震成碎块。
“锵!”
燕南天收起宝剑。
“砰!”
金九龄七窍流血,倒在地上。
他的外表没有任何损伤,但他的脏腑已经变为碎块,被震成一滩烂泥。
沈炼觉得热血沸腾!
燕南天这一剑实在是太精彩了。
这是不该存在于世间的剑法,这一剑的潜能发挥到极致,可以步入神圣仙佛的领域,成为破碎虚空的剑仙。
假如燕南天天魔解体,拼尽全部潜能轰出这一剑,怕是能一剑穿山。
整座山峰好似豆腐一般,被剑气贯穿而过,岩石化为齑粉,留下光滑如镜的通道,甚至能把巨山轰成筛子。
当然,现在他还是做不到的。
等到燕南天剑术更进一步,嫁衣神功混元功体,劈山赶海对他而言,不过是吃饭喝水,潜力简直无可估量。
还是需要努力啊!
和天才交朋友的好处,就是永远都有前进的动力,否则自己会掉队。
上官雪儿不想被莫小贝追上,所以疯狂内卷,她的勤学好问,也带动了莫小贝,两个小字辈卷的丧心病狂。
小辈如此,长辈当然也不例外。
莫说沈炼、燕南天这种战斗狂,就连陆小凤那种逍遥浪子,也曾努力练过武功,轻功明显比以前更胜一筹。
能被称为天才的人,内心总是会有几分骄傲,掉队是最不允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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