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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章 欧阳明日,我想请你踢蹴鞠(第1节)

走进来的是个壮汉。

身高体壮,手臂粗壮,满脸胡子,一看就是莽夫,再看更像是莽夫。

轮椅上的是个俊公子。

面如冠玉,纤尘不染,清贵优雅,眉心一点朱砂痣,好似点在心头,此人的风采,不亚于花满楼、李寻欢。

莽夫缓缓把轮椅放下来,从怀中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柜台上:“这家店我包下来了,请大堂的客人离开。”

大部份人看到手臂比大腿还粗的粗鲁大胡子,都会老老实实离开,尤其这个大胡子很客气,只要你离开,他就为你支付饭钱,没吃完的打包带走。

沈炼好似没听到大胡子的话,依旧在啃羊排,整个大堂都是嘎吱声。

大堂的氛围变得异常古怪。

英俊绝伦的俊公子。

力大无穷的大胡子。

文静优雅的仙子。

大口吃肉的莽汉。

无论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怪异。

众人大眼瞪小眼,不言不语,厅堂内只有沈炼大口大口啃肉的声音。

——还有大黄狗的呜咽!

前番去铸剑城,一方面是休整,一方面是对外宣称自己无事,另一方面则是带回月牙儿和大黄狗,大黄狗陪两人逛了一上午,早就饿了,正在啃沈炼扔在脚边的骨头,发出护食的低吼。

大胡子想劝沈炼离开,但看着仙子般的靳冰云,竟不知该如何开口。

大胡子不好女色,不爱美人,只不过靳冰云身上的气质,与自家公子的气质太过相似,让人不忍心说重话。

俊公子同样没讲话,看向沈炼的目光颇有些羡慕,不是羡慕沈炼有风华绝代的红颜,而是羡慕沈炼的姿态。

自由自在,恣意张狂,好似魏晋时期的狂生,又像春秋时期的游侠。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毫无顾忌。

他把食客都赶走,不是霸道,而是因为他非常孤独,他习惯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吃饭,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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