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帮主,你可敢撩起裤管?”
白万剑怒目而视。
他受够了这个胡言乱语的混蛋。
他也知道迟则生变,眼前这混蛋阴险狡诈至极,为了赖账,甚至称呼自己为狗杂种,连祖宗父母都不要。
白万剑在中原混迹七年,见过诸多黑道枭雄,知道有些人面慈心恶,擅长背后捅刀,但多数会讲求脸面。
除非是在求饶讨命的时候,否则哪有人会称呼自己为“狗杂种”?
“石破天”不仅说了出来,而且说的无比顺口,说的兴高采烈,好似吃了三四斤蜜糖,欢喜的像个孩子。
一个人,如果连祖宗父母、面皮威严全都能舍弃,该是何等可怕?
大雪山固然森冷,但比起眼前人的心狠手辣,还是显得温暖了些。
白万剑思忖,若非沈炼在此,以这位石帮主的狠辣性格,怕是已经召集下属群起围攻,把自己乱刀分尸。
哼!
纵然拼得一死,也要拉你陪葬!
狗哥脑子越发迷糊。
他觉得自己是狗杂种,贝海石说他是长乐帮主石破天,有个名叫叮叮当当的漂亮姑娘,也说他是石破天。
眼前这位白万剑白先生,却说自己是石中玉,自己到底是什么人?
白先生还说自己不认父母,自己何时不要父母?如果有机会,他很想回熊耳山找母亲,顺便再找找阿黄。
想到此处,狗哥迷迷糊糊的,伸手撩起裤管,上面果然有雪花剑痕。
剑痕是如何来的?
当然是贝海石贝先生的手笔。
他早就知道狗哥不是石中玉,但为了忽悠他接侠客岛的铜牌,在他昏迷时施展妙手,把石中玉身上的伤痕,完美复制一遍,以此来鱼目混珠。
本以为是绝妙算计,没想到今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白万剑好打发,如果沈炼动了雷霆,该如何解决?
白万剑冷笑道:“石帮主,你还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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