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倒霉,就差一点咱们就能把那两只龙王给逮住了。”
“是啊,太狡猾了,都怪阿杰,要是能再多坚持一下拖到我们抵达,说不定我们的名字就能载入史册了。”
“闭嘴吧,你们俩当时隔着十万八千里磨磨唧唧的就是过不来,都不知道部长当时有多猛,一个人追着青铜与火之王砍,把我人都看傻了。”
布鲁克林区,新闻部三杰正在聚众吹牛。
今天他们算是立了大功,先是找到了目标,又摸清了对方的跟脚,还证明了冰海铜柱上的“四大君主”真实存在,以及成功解读“王座上的双生子”,原来青铜与火之王是一对兄弟。
用校长的话来说,这玩意儿要是能公开发表,完全可以得诺贝尔生物学奖了。
可惜,他们没能成功把青铜与火之王留下,否则他们还能再拿一个诺贝尔和平奖。
就在他们追悔莫及的时候,芬格尔擦着手走过来:“在说什么呢?”
“在说青铜与火之王两兄弟呢,我都不知道,原来之前火爆北美的那个头号通缉犯竟然就是龙王诺顿。”
阿杰唏嘘一声,原本载入混血种史册和人类史册的机会就摆在他们面前,可惜他们没能抓住。
“怎么,眼馋那份悬赏啊。”芬格尔端起桌面上的饮料一饮而尽,“万一把龙逼急了直接在我们面前释放一个烛龙,整個小镇都会被炸飞。
他们是龙王,可以回到自己的茧里等待复活,我们可就只能跟着那个小镇一起葬身火海了。”
因为得知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就是美国头号通缉犯,眼下他们顺藤摸瓜来到了对方曾经居住过的布鲁克林贫民区,此时正在一间酒馆内打探消息。
虽然FBI已经提前来搜查过很多次,现在仍旧严密监控着对方曾居住过的房子,但他们仍旧打算来这里碰碰运气。
没办法,谁让他们运气这么好,走哪都能撞到对方。
而且这次为了能够以最快速度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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