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枪支发射子弹的速度很快,稳定性也好,应该不是自制的,我个人认为是制式枪支。
想要验证,必须找到子弹或者弹壳。
哦对了还有,入射孔和出射孔水平高度偏差较大,入射孔高,出射孔低,判断死于行刑式枪杀,通过膝盖处的痕迹也可能侧面印证这一点。”
陈益整合一连串的信息,推测邢子恒很有可能是被活捉了,失去反抗能力,所以才会死于行刑式枪杀。
“十毫米以上?这么大的口径?”
“蔡队!”
陈益呼喊蔡文楷。
蔡文楷听到后迅速赶了过来:“陈巡。”
陈益问:“在水山搜索现场发现的弹壳中,有没有十毫米以上大口径的?”
蔡文楷回答:“没有,只有七点六二毫米的子弹弹壳和弹头,应该是洪瀚阳的手枪吧,剩下的都来自霰弹枪,”
没有?
陈益开始怀疑真的有第三方存在。
那些偷猎的如果有手枪的话,没理由不用,只要用了应该会留下弹壳和弹头,要不就是捡走了?
若捡走了,为什么没有捡走霰弹枪的弹壳和钢珠呢?嫌麻烦?
假设有第三方存在,邢子恒在躲避掉偷猎者追杀后又和第三方遭遇,继而被第三方行刑式枪杀。
行刑式枪杀这个东西很少见到,一般人不会这么干。
第三种新可能来了。
第一种可能:邢子恒本身不简单,认识了某个人或参与了某件事,因某种原因被杀。
第二种可能:那伙偷猎者干的。
第三种新可能:在水山躲避偷猎者追杀的时候碰到了不该碰到的人,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因此遭到灭口。
哪种可能性更大?
第一种可能和第三种可能。
当然,洪瀚阳作为同行者也有一定嫌疑,但凶手弃尸的时候他还在分局待着,具备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除非有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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