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这个贩毒组织刚起步的时候,能让做出臭名昭著、全国皆知的碎尸案凶手帮忙背书。”
“那吸纳其他成员的时候,应当也能拿出足够的实力吧?”
“毕竟。”
“这个贩毒组织的成员,都是极具犯罪天赋的反社会人员,若是没有这种人帮忙震慑的话,想必内部也会出不少幺蛾子。”
“作为元老人物,自然也可以不用负责开拓售卖渠道。”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那就是这个碎尸案的凶手,实际上是一名纯粹的毒狗,由于自己不缺钱的缘故,所以开始追求高纯度的毒品。”
“因为相较于那些掺了杂质的毒品,高纯度毒品吸食起来其实更为安全,副作用同样也会更低。”
“然后不知在什么机缘巧合下,恰好和庐州的贩毒组织创始人联系上。”
“一个需要更多制造悬案的技巧,一个则需要高纯度毒品,自然就一拍即合,各取所需并加入了这个组织?”
不得不说。
苏铭的这两个推断看似没有任何证据支撑,但如果仔细一想的话,确实是极有可能。
因为。
从这个贩毒组织以往的手段便可看出,绝对不是那种随便就可加入的慈善机构。
单论要想成为正式成员,就得制造一起命案,并且躲过警方的追查,交出投名状证明自身的能力。
魔都大学碎尸案的凶手。
既然无法开拓高纯度毒品的售卖链,那必然在其他方向,也得让这个组织有所受益,才可能成为正式成员。
这么一想。
怎么看都会觉得......
在这种必要前提下,大概率是在刚起步时候,就已经加入贩毒组织才有可能。
否则。
当这个贩毒组织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后。
还真是不太需要一个无法开拓毒品售卖链,而且仅在颇为久远年代杀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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