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对这些不太上心,慢慢的,谭明就不怎么说那些人了。
今天他又提起,是因为他觉得这个人很有分量,值得一说。
宋云谏配合地在一边坐好,继续拿着毛巾擦头发,他的头发留得长,平时上课时会盘起来,只有在家才能随意散着,发丝的尾部还在滴水,宋云谏用手上的毛巾捏了捏,水渍浸湿了毛巾。
这时,他听见谭明提起一个名字:“傅靖琛,你认不认得?”
对大人物不感兴趣的宋云谏难得露出一副疑惑,跟着问:“谁?”
谭明再次说道:“傅靖琛啊,就是那个炙手可热的金融圈巨佬,你该知道的吧,你不是教财经的吗?”
宋云谏放下毛巾说:“我知道,你见过他了?”
他怎么会陌生这个名字,无数次在课堂上,他都拿着这个人的事迹和名字给学生举例,分析他在金融圈某些手段的用意和利弊之处,甚至毫不夸张地说,他宋云谏还是这个男人的……粉丝。
如果喜欢分析这个人的行为做派,或者关注他的举动,就可以称之为粉丝的话,宋云谏倒是算得上这个人的小粉丝一个了。
他尤其喜欢用傅靖琛举例,一是因为这个人成就了很多典型事例,二是因为从他的行为做派中,宋云谏隐隐感觉到这个男人的狼味,金融圈最需要灵敏的嗅觉和猎豹的效率,才能不被浮潮淹死在底。
虽然他未曾见过本人,但依稀可以感觉到这是个怎样的男人,他似曾相识,和那个人类似一派。
危险,也迷人。
如果他不做老师,而去混金融圈,他不会想遇上这样的对手,他不想与这样的人为敌。
谭明津津乐道:“对啊,他今天到我们酒店来了,还是我给他引路的,那派头……啧啧。”
谭明摇摇头:“我想那些富家子弟也不过就那样了,今天见到他,我才知道媒体的形容已经够收敛了,他完全配得上‘狼相’这个词。”
宋云谏不解:“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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